2015年7月30日 星期四

曾經擁有:月入足夠購買一個住宅、擁7間夜總會......

高收入是否就等於富有?高收入是否就等於財務自由?高收入是否就等於生活無憂?

月入足夠購買一個住宅單位,坐擁7間夜總會,光是聽到這裡就覺得絕對是屬於「有錢人」、「老闆級」或「打工皇帝」的類別,何以今天的他會淪落至「籠民」一族?




【現代籠民】曾擁7間夜總會 華叔:人生如夢

《蘋果日報》在過去一星期走訪全港十間僅餘的持牌籠屋,直擊現代籠民生活實況,第二集的主角 -- 華叔,原來是一名曾經月入足夠購買一個任宅單位的「高薪一族」。


現年68歲的華叔,坦言年輕時投身建築業起家,30出頭已經是香港國際貨櫃碼頭的判頭,月入數十萬元。他說:「打工可以買沙田中心,一個單位都係23萬!」


筆者翻查網上資料,沙田中心為八十年代入伙的屋苑,而八十年代香港一般「打工仔」的每月工資平均水平約為3,000元 ,就當他一個月賺30萬元,是一般人收入的 100倍!即相當於今天年收入達八位數字的上市公司高層了。試想想,一個月可想而知,如果華叔當日可以懂得守財的話,一年收入已經可以買入12層沙田中心單位收租(而且是不用按揭!),以最近7月唐寧大廈 (D座)成交約500萬元來計,該批單位今天市值已經達6,000萬元!加上每個單位市值租金12,000元來計算的話,每月淨現金流(扣除雜項費用)可達130,000!


一念天堂,一念地獄。或許因為錢財易得,年輕華叔把大部分賺來的錢都花在吃喝玩樂:「我一個月使30萬㗎!」「日日使一萬,有時去夜總會,有時去澳門賭場玩都使3、40個(萬)。」香港七八十年代經濟起飛,的確造就很多「魚翅撈飯」的例子。而那時在油尖區的海鮮酒家,兩三個人經常200-300百元埋單,而買午夜場票,就經常要買黃牛票,因為所有電影戲票其本上都能賣清。而那時如果不想吃中餐,那可以去24小時營業的咖啡室,除了一般市面的餐廳外,還有酒店的咖啡室可去。在晚上有狗馬跑的日子,就有現場外圍,而在70年代中,亦有很多路人皆知的賭檔,而當時這片繁華景象,主要在於當時的黃色事業帶動。當時如果去一級舞廳跳下舞,帶舞小姐出街吃飯(真的是光吃飯)就要給200元小姐,出場費和酒水大概600-700元走不掉,兩個人去舞廳個多小時,跟住去晚飯,一晚消費就已經數千元。加上華叔染上賭癮,賺來的錢財注定「冇得留低」。


好景不常,90年代碼頭終止僱傭合約,華叔失業在家數年,有朋友認為卡拉OK夜總會生意有作為,每人斥資數百萬元開業,高峰期他是油尖旺區6、7間夜總會股東,其後在夜總會任駐場經理,名正言順每晚出入夜店,但因此與家人關係變差,最終妻離子散各走各路。隨著2000年後香港夜總會沒落,他經營的夜店相繼倒閉,2007年後亦告失業,現只靠領取2,300多元生果金及於廁所任清潔散工維生。


他曾日花萬金,今日卻「洗盡沿華」,最大娛樂剩下每日由油麻地籠屋,步行3公里至尖東海傍回憶昔日拍拖的日子。他笑言看破紅塵:「人生如夢,不堪回首,有地方瞓就得,總之曾經擁有、曾經歡樂過咪算數囉,男人應該灑脫啲!」他只想過多一天便是一天。


華叔的經歷大起大跌,往事不堪回首。但對作為後輩而言卻又是一樁值得警剔的故事。所謂「做人不要有風駛盡艃」,學好理財,才能富足一生。




25 則留言:

  1. 真係諗唔通佢點駛到咁多錢,
    多謝分享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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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真係匪夷所思咁駛錢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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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十賭九輸, 夜場消費有限.....

      賭.....會傾家盪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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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八十年代時候一舖賭30-40萬,可以一晚輸一層樓,真係當自己賭神咁款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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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4. 賭台上.....唔會諗到呢0的野......

      輸0西...先會...知....又冇左層樓.....呵呵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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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5. 當局者迷也。賭呢家0野真係唔好掂,十賭九輸,赢錢仲衰,貪勝會不知輸。需知道長線莊家是必勝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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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6. 好早已參透....十賭九輸....

      我都係間唔中玩POKER...ONLY
      POKER 係人0既對決...
      勝數高0的......哈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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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7. 我都有玩下 Texas Hold'em,Poker唔同之處就係各人勝算機率一樣,而唔係莊有bias,勝數高好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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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8. CASH GAME 就咪搞, 鬥錢多..
      多數都係..玩tournament / sit n go

      技術要求高....莊係收開台費0者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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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9. 同意, 幾時可以搏奕一下? 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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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0.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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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1. 有機會返香港可以 catch up 一下,哈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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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2. 其實同許仕仁差唔多, 有大水喉的日子唔儲水, 一制水就冇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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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3. 沒錯,簡單點來講:「積穀防飢」。不過正如樓下的醉心兄講,人有錢就身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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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一般來說,高收入對財務自由有很大優勢,只要他們投資較為穩點已達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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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高收入只要控制好支出就能比普通人更快達到財自。但正如樓下的醉心兄說,「收入越高,誘惑越多。人有錢就身痕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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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收入越高,誘惑越多。人有錢就身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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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消費主義的社會,收入越高,支出就愈容易增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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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真係千金難買少年窮, 由基層慢慢上, 一旦收入增加, 好多時都唔會好大使, 但相反, 一開波就好順利, 錢搵得太易, 就會出現這種情況。先甜後苦或先苦後甜,我情願要後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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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同意。貧窮有時候未必完全是壞事,反而懂得珍惜一分一毫。而公平的是,無論閣下是否「少年窮」(脫貧)抑或是「二世祖」(守業),理財概念都非常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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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華叔已經非常「豁達」了,可算係「拎得起,放得低」,換轉很多人輸身家後想唔通就會走上絕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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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這是很好的財務自由反面教材,高收入高支出,又一個「許仕仁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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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多謝止凡兄支持,「許仕仁」的例子是的確一個傳奇。但正因為「華叔」的名不經傳,加上他的匪夷所思的收入對比今天的潦倒,令他的例子加添幾分血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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